关于转发省公安厅教育厅《关于创建“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中小学:
近日,省公安厅、教育厅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苏公通[2010]150号),决定从2010至2012年,在中小学校开展“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创建活动,实现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创建一所“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的总体目标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:关于创建“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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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